當前熱點-【視頻】男子酒駕送骨折的孩子就醫,算不上緊急避險?
    2023-04-17 20:07:28 來源: 極目新聞


    (資料圖片)

    揚子晚報網4月17日訊(記者郭一鵬通訊員滕曉武)前不久凌晨時分,駕駛員王某因涉嫌醉酒駕駛在虎踞南路被南京交警二大隊查獲,吹氣結果為128mg/100ml。

    在酒精檢測過程中,王某就承認自己喝酒了,但是他說是因為孩子受傷了,急著送醫院沒有辦法。交警在詢問中得知,王某孩子晚上7點突然骨折,情況比較嚴重,需要轉至南京的醫院進行治療。王某自稱是中午1點多喝了三兩白酒,因為蕪湖離南京有一定距離,夜里又找不到人幫忙開車,所以這才駕駛車輛從蕪湖開往南京的。

    看著痛哭的孩子和著急的父母,交警迅速進行了分工,立即安排人員駕車送王某妻子和孩子去醫院,幫助孩子得到及時救治。孩子達到醫院之后,交警當即告訴王某,孩子已經到醫院得到及時救治,先安心配合處理,王某表示愿意接受處罰,保證以后不再犯同樣的錯誤。王某處理結束后,交警又駕車將王某送至醫院與其妻子孩子會合。后經檢驗,王某血檢結果為143.6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他將被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孩子突然受傷,王某這種情況為何不屬于緊急避險呢?據介紹,所謂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另一較小合法利益的行為。這種行為的認定非常嚴格,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必須發生了現實危險;2、必須是正在發生的危險;3、必須出于不得已損害另一法益;4、具有避險意識;5、必須不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

    需要提醒的是,交警部門在日常實際執法過程中,對“緊急避險”的認定非常慎重,一般都會從嚴把握,只有在極少數情況下,從人性化執法的角度會從寬處理。因此,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市民,酒駕、醉駕是嚴重的交通違法犯罪行為,遇到緊急情況時,要遵守法律,第一時間向公安、衛生、消防救援等專業力量求助。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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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 梅長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