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贛州人才住房申請,官方回復了!
    2023-06-06 00:11:10 來源: 贛州人家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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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網友向問政贛州平臺發帖咨詢,想知道贛州人才住房的申請條件、人才公租房與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的區別、人才住房租金如何繳納等問題。

    針對網友們的訴求,市城市住房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分別給予了答復。贛州中心城區人才住房申請條件為:申請人應在中心城區創業或被中心城區各級單位、企業正式聘用(錄用)并繳納了中心城區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本人、配偶及共同申請人均在中心城區無住房、購房(建房)記錄,未重復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含公租房租賃補貼、人才一次性住房補貼、返遷安置房、單位周轉房),列入市委、市政府《關于創新人才政策、推動人才發展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贛市發〔2017〕21號)和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當年度執行的《贛州市人才分類目錄》規定可享受住房待遇的F類及以上層次人才可以申請。中心城區目前是指章貢區、經開區和蓉江新區。人才公租房和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的區別在于人才公租房的性質為公租房,面積為20平方米至60平方米左右,只租不售;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是政府投資新建的和商品住宅小區配建的人才住房,面積為80平方米至180平方米,精裝住房,施行“先租后售、租售并舉”的政策。

    至于人才住房租金如何繳納、可以租住多久、按什么價格購買的問題,市城市住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說,人才住房的租金是按月通過用人單位賬戶公對公轉給運營管理單位。D類(相當于博士學位獲得者)及以上、E類(相當于全日制碩士)、F類(相當于全日制本科)人才,分別在我市中心城區連續服務滿2年、3年、5年(以社保連續繳納時間為核定標準),并與用人單位續簽滿5年勞動合同,在續簽合同當年可開始申購經公開搖號租住的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有關申購的實施細則正在研究制定中,待發布后實行。

    來源:客家新聞網、問政贛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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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 梅長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