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大同能源塔山煤礦420萬噸/年生產能力核定項目獲批|快消息
    2023-06-21 11:09:28 來源: 山西省生態環境廳

    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塔山煤礦:


    (相關資料圖)

    你公司《關于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塔山煤礦420萬噸/年生產能力核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報批申請》(中煤同塔煤〔2023〕56號)、山西省生態環境規劃和技術研究院《關于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塔山煤礦420萬噸/年生產能力核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評估報告》(晉環研〔2023〕28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塔山煤礦420萬噸/年生產能力核定項目位于晉北煤炭基地大同礦區內,行政區劃隸屬大同市云岡區管轄。井田面積為8.146km2,設計開采2、3-5號煤層,2號煤層已開采完,此次評價只針對開采3-5號煤層,剩余服務年限20.51年。礦井屬低瓦斯礦井。該項目采用平硐開拓方式,采用綜采放頂煤采煤方法,頂板管理采用全部垮落法,利用現有工業場地、風井場地、井筒及現有地面生產系統、給排水供電系統、輔助公用工程系統、環保設施等,新建矸石井下充填系統。項目總投資9629.32萬元,其中環保投資86萬元。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以礦安綜函〔2021〕164號文同意中煤塔山煤礦生產能力由300萬噸/年核增至420萬噸/年。原大同市環境保護局以同環函(服務)〔2015〕149號文對300萬噸/年項目環評進行了批復,并于2017年對其自主驗收進行了備案,此次環評內容為420萬噸/年礦井項目。中煤塔山煤礦屬于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的晉北煤炭基地大同礦區規劃礦井,原環境保護部以環審〔2008〕567號文對原規劃環評予以審查同意。根據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山西省歷史遺留問題煤礦和保供煤礦納入礦區總體規劃調整的承諾函》,晉北煤炭基地大同礦區總體規劃正在修編中,承諾將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塔山煤礦420萬噸/年產能納入礦區總體規劃調整中,并按照國家時限要求完成規劃調整和規劃調整環境影響評價。

    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保供煤礦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1〕482號),該項目屬于國家保供煤礦項目。依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煤炭增產保供和產能新增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電〔2022〕49號)、山西省能源局《關于我省煤礦產能核增項目有關情況的復函》、山西省生態環境規劃和技術研究院《評估報告》(晉環研〔2023〕28號),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后,該項目建設從環境保護角度可行。我廳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主要生態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

    (一)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井田位于大同煤田中東緣,為低山丘陵區。井田內分布有山西省永久性Ⅱ級公益林、村莊、基本農田、鴉西公路、臺子山隧道、鐵路專用線等保護目標,工業場地和風井場地均不占用基本農田、林地和草地。按照相關部門要求做好公益林、基本農田的保護、修復和補償工作。對井田范圍內的居民點、公路、隧道、鐵路、工業場地等保護目標按《報告書》要求留設足夠的保安煤柱。按照“邊開采、邊修復”原則,制定詳細的生態保護及修復方案,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生態保護與修復措施,保障區域生態功能,減緩對生態系統的不利影響,并開展長期生態跟蹤監測。建立地表沉陷巖移觀測系統,開展巖移變形跟蹤觀測,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二)強化水環境保護措施。嚴格遵循“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則,制定地下水保護和應急方案。重視采煤過程中的地下水資源保護,對斷層、陷落柱等地質構造留設足夠的防水煤巖柱,建立地下水長期動態跟蹤監測系統。對地下水評價范圍內的居民供水情況進行跟蹤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得對居民正常生活和生產用水造成影響。

    加強礦井水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維護管理。礦井水經處理后全部回用于洗煤用水、井下灑水、黃泥灌漿用水等,不外排。生活污水經處理后全部回用于黃泥灌漿用水、綠化及降塵等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利用現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場地抑塵灑水。

    (三)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掘進矸石不出井,直接回填井下。按照承諾于2024年6月底前建成矸石井下充填系統,屆時洗選矸石全部回填井下。矸石井下充填系統未投運前洗選矸石送塔山電廠綜合利用,嚴禁隨意堆存。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泥脫水后與生活垃圾統一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理。礦井水處理站污泥摻入洗煤產品外售。危險廢物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置。

    (四)嚴格落實大氣、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工業場地利用塔山電廠余熱供熱,風井場地采用電鍋爐供熱;原煤輸送采用全封閉帶式輸送機,轉載點全封閉,設置噴霧灑水降塵設施。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消聲、隔聲、減振降噪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標。

    (五)落實清潔運輸有效措施。原煤出井后,經全封閉帶式輸送機送配套選煤廠進行洗選,洗選后產品煤全部經已有鐵路專用線外運。

    (六)落實“以新帶老”環境整改措施。做好現有地表沉陷區裂縫的土地復墾及植被恢復工作。

    三、強化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環境風險。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與當地政府及相關單位實施聯動,定期組織開展演練。嚴格落實各項應急管理及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確保事故狀態下各污染物及時得到妥善處置,不對外環境造成污染影響。

    四、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機構和制度,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后,應按規定程序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

    五、我廳委托省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大同市生態環境局和大同市生態環境局云岡分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該項目“三同時”監督檢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六、你單位收到本批復后10個工作日內,要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省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大同市生態環境局和大同市生態環境局云岡分局,并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的監督檢查。

    七、其它生態環境保護要求仍按照同環函(服務)〔2015〕149號文執行。待大同礦區總體規劃修編及礦區規劃環評完成后,須對照規劃環評審查意見調整本項目相關環評要求。

    山西省生態環境廳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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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 梅長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