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紀委 攀枝花市監察委員會 公開曝光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2022-02-08 14:32:45 來源: 攀枝花日報

    2022年春節將至,為進一步強化警示教育,敲響節日“廉潔鐘”,切實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市紀委監委現公開曝光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一、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三級高級法官許朝暉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問題

      2013年至2018年,許朝暉在擔任仁和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和西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期間,多次收受某律師的禮金共計1.2萬元,收受價值 0.2萬元的消費卡。許朝暉還存在其他違反廉潔紀律的問題。2021年11月,許朝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收繳。

      二、鹽邊縣漁門學區責任督學劉福有違規公款吃喝問題

      2017年2月,時任漁門鎮中心校校長劉福有授意安排他人以虛開發票的方式,套取后勤管理及服務專項經費2萬元,用于核銷處理本單位聚餐費1.942萬元,劉福有本人組織、參加了以上部分公款吃喝。劉福有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1年11月,劉福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降低崗位等級處分。違紀款項已收繳。

      三、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二級主任科員王程私車公養問題

      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王程違反公務用車“一車一卡”管理規定,使用單位公務用車加油卡給個人私家車加油10次,共計1651元。2021年5月,王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收繳。

      四、米易縣第一小學校黨總支書記、校長曾龍先違規收受土特產及接受吃請問題

      2018年5月至2020年10月,曾龍先多次違規收受某公司項目經理陳某某所送價值7560元的香煙、牛肉干、柚子等土特產,并違規接受其宴請。2021年6月,曾龍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收繳。

    中共攀枝花市紀委 攀枝花市監委

    2022年1月26日

    責任編輯: 梅長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