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語音轟炸上熱搜,媒體刊文:“打工人”有沒有可能不加班|焦點熱聞
    2023-04-28 09:03:57 來源: 土土絨/中國青年報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下班后領導給我發23條長語音”,前幾天,一句簡簡單單的吐槽,竟然在網上引發大量共鳴,迅速被推上熱搜。許多網友表示自己也遇到過類似經歷,還有一些網友為這種情況支招,分享如何讓領導下班后不找自己的“技巧”。總而言之,對類似的現象,大家一方面感同身受,一方面深惡痛絕,聊起來都有很多話想說。

    僅僅幾張聊天截圖,并不能完整說清事實,甚至我們還不能確定這是不是真事。但是,網友的反應卻是真實的。人們如此關注并熱烈討論一個網傳信息,無非是因為大家“苦加班久矣”。“工作要有邊界感”“看見這些語音的第一瞬間腦子都是蒙的”……在這個事件中,點燃大眾情緒的,一方面是人們對加班的厭惡,另一方面是人們對微信語音信息的反感。

    互聯網讓信息的傳播越來越便捷,也讓工作與生活的界線越來越模糊。加班,在過去意味著一個具體的場景——辦公室,一個具體的理由——某項工作未完成。而現在,無遠弗屆的網絡和無處不在的即時通信系統,將人與工作緊緊綁定在了一起。隨時隨地響起的信息提示音,將“打工人”從飯局上、從聚會中甚至從睡夢中驚醒,瞬間拉進工作狀態。而當你手忙腳亂地處理好這些工作信息,領導卻表示:只是回個微信而已,也算加班嗎?

    不久前,媒體報道的一個案例,讓很多上班族歡呼雀躍。某科技公司的李女士稱其利用下班時間、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加班了500余小時,要求公司支付相關費用,并提供了聊天記錄、排班表和釘釘打卡記錄截圖。法院二審后認為,對于利用微信等社交媒體開展工作的情形,如果勞動者在非工作時間使用社交媒體開展工作已經超出了一般簡單溝通的范疇,勞動者付出了實質性勞動內容或者使用社交媒體工作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特點,明顯占用了勞動者休息時間的,應當認定為加班。這一判決被輿論解讀為“下班后緊盯微信也算加班”。

    而實際上,李女士的情況有很大的特殊性。一方面,李女士當時已被辭退,因而在爭取加班費時沒有了顧慮。另一方面,該公司曾主張李女士實行不定時工作制,而法院認為,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必須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這一爭議成為影響判決的重要砝碼。因此,對于大多數人來說,李女士的經歷,并不具有參考意義。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人們抵觸加班,未必是反感工作本身,而是討厭“無效加班”,討厭不被尊重的感覺。像這個熱搜講述的,領導發23條語音,只是為了傳輸文件而已,既不緊急,也不重要,為什么不能在工作時間處理呢?這樣的“語音轟炸”,只會讓員工覺得自己的時間“不值錢”,可以被領導隨意揮霍。這種感覺,恐怕比加班本身更令人沮喪。

    “打工人”有沒有可能不加班?這個問題的答案可能非常復雜。在有些情況下,人們完全有可能滿懷熱情地主動加班;在另一些情況下,人們卻因為無效加班而疲憊不堪,恨不能與工作“一刀兩斷”。加班還是不加班,不僅僅是勞動者有沒有選擇權,還在于加班的意義——是有效還是虛耗。無論如何,嚴格遵守勞動法,尊重勞動者,都是一個用人單位的“加分項”,也體現了管理者的管理智慧。不尊重勞動者,隨意揮霍員工的時間,必然會燃盡他們的工作熱情,無謂地消耗一家企業的發展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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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 梅長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