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臺州椒江街道擺攤政策
    2023-04-25 13:05:45 來源: 本地寶

    2023臺州椒江街道擺攤政策

    商業外擺怎么定義?


    (資料圖)

    商業外擺是指商戶利用一樓門面延伸區域,設置與其經營活動一致的,供客人休憩、休閑的場所。該場所不得占用相鄰商家門前區域,不得從事與經營內容無關的活動。

    外擺的設置及要求

    外擺的范圍:在規定的外擺試點區域一樓門店可設置外擺,在不影響行人通行、消防安全、市容市貌和不占用公共設施、綠地的前提下,步行街區可不限于門面區域,可適當利用公共空間。

    外擺的時間:商業外擺時間為24小時,但住宅和其他噪聲敏感建筑區周邊,原則上不得超過晚間22時,具體結合居民意見調整。

    外擺的業態:商業外擺的業態限輕餐飲類,包括咖啡茶飲、面包甜點、小吃簡餐、水果零食等,燒烤、關東煮、麻辣燙等重油煙餐飲禁止外擺。外擺區域業態需符合商鋪營業執照要求,不得銷售其他商品或將外擺區域租借給他人使用。

    耀達路步行街商業外擺

    外擺的設施:應采用可拆卸、可移動的外擺經營設施,設置的棚傘、綠植、桌椅、夜間亮化等設施應干凈整潔、擺放整齊,顏色及風格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匹配,定期更新。

    外擺的管理:外擺的管理應參照“門前三包”及“環境衛生責任區”等制度,經營戶要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保持衛生整潔、干凈。對商業外擺違反相關規定的,以宣傳勸導、自主整改為主,經營戶需及時整改到位,對管理不規范、反復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商業外擺資格。

    其他事項:商戶、店鋪轉讓應及時向區商務局報備更改信息。

    椒江區支持商業外擺

    試點商圈(街區)

    如何申請

    1.統一申請主體或單獨商戶向椒江區商務局提出申請并簽訂承諾書。

    2.椒江區商務局會同椒江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材料審核和現場勘察等工作,并備案登記,做到“即接即辦”,提高辦事效率。

    3.申請材料包括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復印件;設置場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證明文件及復印件(不動產證或租房協議);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椒江區商業外擺試點備案申請表》(含外擺設計方案、效果圖、范圍等)和《椒江區商業外擺試點承諾書》。以上材料一式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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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 梅長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