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可以銷案
    2023-04-24 02:07:32 來源: 法務網
    一、

    什么情況下可以銷案

    下列情況下可以銷案: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資料圖片)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刑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

    案件銷案有沒有案底

    案件銷案沒有案底,具體如下:

    1.撤案即說明法院并未對行為人進行刑事審判,未作出有罪判決,因此不會有案底。

    2.案底,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

    3.未經法院判決,任何人任何單位不能認定他人有罪。

    三、

    撤銷案件后還能立案嗎

    找法網提醒,撤銷案件后還能立案。民事案件撤訴后還可以再次起訴,刑事案件撤訴后,沒有新情況、新證據的,不能對同一當事人就同一事實再次立案追訴。根據規定,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如果公安機關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就應當撤銷案件;如果有其他的證據或事實證明應追究刑事責任的,還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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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 梅長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