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班男生惡作劇惹紛爭導致女生門牙受損,上海法院調解結案
    2023-04-21 04:10:53 來源: 澎湃新聞

    小美和小豪是初中同班同學,兩人是關系不錯的朋友,平常小豪總喜歡搞點惡作劇捉弄同學,其中也包括小美。然而,終于有一天小豪的惡作劇引發了嚴重后果,小美門牙受損,雙方為此對簿公堂。

    4月20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長寧法院”)獲悉,日前,該院辦理了這起案件,最終以調解結案。


    (資料圖)

    上海長寧法院介紹,某日放學后,小美回家路上想起忘帶一本書,返回教室取書時,正值小豪作為值日生關燈鎖門。

    小豪突然心生一計捉弄小美,等小美進入教室后關燈并關門,將小美一人鎖在教室內。天色將晚,教室里光線較暗,小美被鎖非常害怕,她大聲要求小豪開門,并用力拉門,但門被小豪用手拽住無法打開。雙方僵持了一會兒,最終小美用力將門拉開。

    門開后,小美追上小豪,從后面拉扯小豪的背包,在拉扯的過程中小豪倒下,后腦勺重重地撞到小美的牙齒,導致一顆門牙折斷露髓,另兩顆門牙受損。

    事發后,小美立刻被送往醫院就診。醫生告知,折斷的牙需要種植、損壞的牙需要修復,但小美年齡尚小,不適合種植和修復,需等待成年以后再進行。原本美美的花季少女,要保持門牙缺損好幾年。

    小美的家長十分心疼,找上小豪及其家長理論。小豪及其家長誠懇道歉,也表示愿意賠償小美的各項損失,但在賠償的數額上無法達成一致。雙方在學校的組織下進行了幾次調解,但差距始終懸殊。

    經過幾個月的協調無果,小美將小豪及其父母訴至上海長寧法院,索賠各項費用總計十余萬元。

    上海長寧法院受案后,第一時間做雙方調解工作,但被告在經歷了學校的多次調解之后,形成了原告是“獅子大開口”的印象,因此再也不愿接受調解,堅持要求法院依法判決。

    審理中,依小美申請,法院委托鑒定機構對其做了“三期”鑒定,鑒定結論為小美未構成殘疾。

    小豪及其父母認為,小豪雖有惡作劇行為,但小豪之所以倒下撞擊到小美的牙齒,并非有意為之,而是因為小美的拉扯。當時雙方系同向而行,小豪不可能用自己的后腦勺故意撞擊小美的牙齒,小豪既無故意也無客觀侵害行為,故對損害結果沒有過錯。鑒定意見也未認定小美構成傷殘,所以被告只愿對已經產生的醫療費、交通費、鑒定費等費用按30%的比例承擔責任,對其余賠償金額全部不同意。

    為查明事實,上海長寧法院調取了監控錄像,但學校提供的監控錄像無法有效反映事件過程。

    由于本案事實查明存在客觀困難,且涉及未成年人,為審慎處理,承辦法官將本案提交專業法官會議進行了深入探討。會上,大家意見不一。

    觀點一認為,小豪的惡作劇行為性質惡劣,小美對其追打屬于應激情況下的正常反應,綜合考慮整個事件過程,應認定小豪的行為是損害結果發生的原因,小美本身并無過錯,所以小豪應負全部責任。

    觀點二認為,事件應分成兩個部分來看,小豪關燈鎖門的惡作劇行為并不會直接導致小美的牙齒損害,小美開門之后追打小豪,雙方拉扯之時產生損害,屬于意外事件。鑒于小豪先前的惡作劇行為存在過錯,故酌定其承擔六至七成的責任。

    觀點三認為,小豪的惡作劇并不必然導致小美損害,小美開門之后從后面追打小豪將其拉倒,自身行為過激,具有一定的過錯,因此雙方各負一半責任。

    觀點四認為,小豪的惡作劇是事件的起因,但不是損害發生的近因。由于本案調取的監控無法有效反映事件過程,對小豪是否存在侵權故意和侵權行為,原告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鑒于小豪一方自愿負擔30%責任,法院可予以采納。

    經過討論,承辦法官形成了自己的處理意見。不過,在即將判決之前,承辦法官和法官助理還是對案件進行了復盤:實際上,法院無論作出什么樣的裁量結果,對于雙方都是兩敗俱傷。

    一方面,即使認定被告全責,原告都無法獲得其主張的賠償金額,還要面臨后續治療費發生之后再行主張的二次訴訟問題。另一方面,從被告角度而言,其惡作劇自然是錯的,但是否應認定為性質惡劣的霸凌行為卻值得商榷,而判決的嚴厲譴責性可能超出他作為一個初中生的心理承受能力。

    因此,承辦法官決定,在判決之前再做一次調解。于是,承辦人員找到被告,與其深入溝通,引導其重新思考調解方案。

    被告一直以來認錯、賠償的態度誠懇,但其僅因認為原告無理取鬧就拒絕法院調解,同樣也是不理性的。承辦人員從保護小豪身心健康、避免后續訴訟、修復同學情誼等角度做小豪父母的工作,并就可能的賠償范圍、賠償數額向其進行詳細釋明。出乎意料地,在經過反復思考之后,被告不再強硬,同意接受調解并將方案告知法庭。

    被告的態度轉變之后,承辦人員繼而做原告的調解工作。原告在本案中提出的賠償范圍較為寬泛,要求的賠償金額也較高。承辦人員幫助其梳理了相關法律規定,引導其回歸理性??紤]到后續二次訴訟的時間和金錢成本等因素,接受調解對原告毫無疑問是更好的選擇。

    最終,在承辦人員耐心的工作之下,原、被告達成了調解協議,并且在簽署調解筆錄時當場履行完畢。小美與小豪作為同班同學,終于握手言和。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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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 梅長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