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積金提取條件?上海公積金提取要不要手續費?
    2022-12-02 10:44:59 來源: 中國財訊網

    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七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3、償還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4、本市無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5、低收入經濟困難職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業服務費。

    6、家庭生活困難用于支付房租、物業服務費、售后公房物業維修費等住房消費費用的。

    7、離休、退休的。

    8、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出境定居的。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出申請)。

    11、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海公積金提取手續費

    提取公積金不需要收費。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后,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并加蓋預留印鑒。(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后,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并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條例》第七條本市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領導機構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人民政府)領導下的上海市住房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住房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政策和措施;  (二)審議確定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的規劃和計劃;  (三)審議確定住房公積金的預算、決算;  (四)監督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實施;  (五)市人民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

    責任編輯: 梅長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