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租房提取的額度是否調整了?每次提取金額是多少?
    2022-08-11 08:48:27 來源: 三湘都市報

    租房提取的額度是否調整了?每次提取金額是多少?近日,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市民關心的7月熱點問題進行了答疑,表示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近1年的實際匯繳額。

    購房提取自契稅出具日起24個月內申請

    職工家庭購買首套房,符合“階段性可提可貸”政策的,對提取和貸款辦理時間有要求嗎?對此,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職工家庭自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購買首套房適用階段性“可提可貸”政策,期房的購房時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網簽時間為準,二手房的購房時間以契稅完稅憑證記載的入庫時間為準。

    符合“階段性可提可貸”政策的,申請購房提取需要自契稅完稅證明出具之日起24個月內提出申請,且該房屋已在房屋管理部門備案登記。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在購買自住房1年內提出申請,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出具《擔保意見書》之日起計算。

    值得注意的是,職工家庭同一套房屋在辦理公積金貸款后申請購房提取的,同一套房屋的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購房首付款。夫妻先提取一方應確保先留存住房公積金貸款12個月的還貸金額,不足部分再留存配偶在本中心的賬戶余額。非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非該中心繳存職工、該中心組合貸款商業銀行貸款部分均不計入留存額。

    符合存量房新規的,住房套數可核減1套

    職工家庭供作租賃住房符合長沙市存量房新政規定的,提供長沙市住建局出具的《長沙市購房資格確認書》,職工家庭住房套數可以核減1套。

    此外,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近1年實際匯繳額的50%,調整為“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近1年的實際匯繳額”。(卜嵐 周逸婷)

    責任編輯: 梅長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