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登記流程是什么?抵押合同不登記有效嗎?
    2023-02-16 16:18:02 來源: 中國財訊網

    1、抵押登記申請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3)抵押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證》;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7)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請

    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實、齊備,申請文件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申請文件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給該申請編號并給回執,回執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編號。

    3、審核

    (1)登記機關從房地產登記冊查明申請轉移登記的房地產權利狀況,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駁回轉移登記申請:

    A.權屬來源的性質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劃撥土地、減免地價土地)而未取得有關部門同意的;

    B.根據城市規劃,政府決定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C.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D.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E.權屬有爭議的;

    F.法律、法規或市、區政府規定禁止轉讓的。

    駁回登記申請,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2)從房地產登記冊或電腦記錄中查明申請抵押登記的房地產的權利狀況后,審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實、齊全和有效:

    A.身份證明;

    B.《房地產證》或其他房地產權利證書;

    C.抵押登記申請書是否按要求填寫;

    D.抵押合同書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經審核符合規定的予以核準登記,并通知抵押當事人。

    4、登記

    (1)對核準抵押登記的,在房地產權利證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并在房地產登記冊上作抵押記錄。抵押記錄應包括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物名稱、面積、價值、抵押金額和抵押期限等內容。

    (2)預購的房地產抵押時,應在買賣合同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

    5、收費發證

    (1)登記費的收取標準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將已加蓋房地產抵押專用章的房地產權利證書在規定時間內退回抵押當事人(由抵押當事人憑回執、身份證明及交費憑證領取)。

    6、立卷歸檔

    按規定建立土地和房地產登記的檔案。

    辦理住房抵押涉及到的手續費主要包括:評估費、律師費、保險費、抵押登記費和公證費。

    評估費:一般來說,用住房來抵押貸款都是需要先評估的,貸款機構會根據專業評估公司評估的價格來判定貸款的額度。而找評估公司評估個人住房的價值一般需要收取幾百元的評估費。律師費:除質押方式外,申請商業性貸款必須經過律師進行資信審查,并由律師事務所出示法律意見書。律師事務所按申請貸款額的3‰向借款人一次性收取法律服務費,每單最低額度為100元;辦理公積金貸款時不需支付律師費;如果屬組合貸款的,公積金部分不收,商業貸款部分收。

    保險費:在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中,采用抵押擔保加購房綜合保險的,必須購買房屋財產險和人身險,人身險視年齡、貸款額不同而定,房屋財產保險費=保險金額×0.8‰(鋼筋混凝土結構)×保險期限。在商業貸款和組合貸款中,以抵押方式申貸的,需購買房屋財產險。

    抵押登記費:需辦理抵押登記的貸款,抵押登記部門(各區、縣房屋土地管理部門的權屬科)將收取抵押登記費每平方米0.30元(建筑面積)。

    公證費:用房屋來抵押貸款一般都是自己居住過的房屋,是屬于二手房,而二手房需要公證,公證費一般在一兩百元左右。

    抵押登記

    是指房地產抵押關系設定后,當事人按房地產登記管理權限向市或區、縣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房地產其他權利的登記。

    房地產抵押登記分成三種情況,一是雙方簽訂抵押合同后的權利設定登記;二是權利內容變更時的變更登記;三是權利消除時的注銷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41條的規定,房地產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抵押合同不登記有效嗎

    抵押合同未登記有效。必須登記的是抵押權,如未登記,只是抵押權可能未生效。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責任編輯: 梅長蘇